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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祈禱文章

信心禱告的再思(下)

梁善文傳道撰寫

閱讀過李保羅牧師所著的「信心禱告的再思」,在上一篇分享文章,李牧師帶領讀者從廣義的角度去思想「信心禱告」,它包括兩個大範疇 – 「具體的確信」及「交託的確信」。在這篇文章,我們要從狹義的角度來思想此題目,其進路是從舊約及新約探討「信心禱告」,並且將此題目延伸至信徒應用的層面。

在舊約裡,神主動揀選以色列民及跟他們建立緊密的關係,衪也賜給以色列人在生活上的律例教訓,然而,論到「信心禱告」,亦即是說「我們為某件事情禱告時, 若對神有一份真確不疑的信心,相信神必定按我們所求的 去成就,神就必聽我們的禱告,按我們所求的去成就」,舊約裡似乎沒有這方面的教導。雖然舊約曾提及神垂聽祂的僕人們(例如摩西、約書亞、眾先知)的禱告,使他們所要施行的神蹟得以成就,神也曾對先知耶利米說:「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耶三十三3),然而,這些並不是指向上一篇文章提及的「具體的確信」。

雖然如此,我們卻看見舊約強調屬神的人對神的信靠,例如大衛從拔示巴所生的兒子被神擊打病重,大衛為他的兒子向神懇切禱告(撒下十二15-23),這是一個「信靠禱告」,大衛言詞迫切地祈求神,但究竟神是否應允他的懇求,他就抱一個開放的心,相信神在聽禱告之時仍然是有祂的主權的。不過大衛同時又知道,神在祂的主權裡所作的縱然跟他所求的不同,他仍然可以繼續信靠的,於是在兒子死後,他就毅然再站立起來走他前面要走的人生道路。

猶大國王希西家病重,神垂聽他的禱告而得醫治,又是一個「信靠禱告」的例子(王下二十1-11)。事實上,希西家對自己能得醫治並沒有十足的信心,從第三節與神討價還價,在第八節要問以賽亞他病得醫治有甚麼兆頭為證可見一斑。希西家的「眼淚」表明他的無助,他只能將一線的希望放在神的憐憫之下。神 「看見了你的眼淚」,神願意向他施憐憫,他的禱告蒙神應允,病得醫治,全都在乎神悅納他信靠的禱告。

但以理的三位朋友不聽從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命令,不肯向王所立的金像下拜,人就將他們三人帶到王面前。王願意給他們一個最後的機會,但他們堅決拒絕地說:「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從這番說話,我們可以看到,他們深信神有能力拯救他們脫離尼布甲尼撒王的手。然而,這並不代表神一定應允他們的禱告,在這個時候,信神的人要對神有信靠的心,信得過縱然祂不按我們的所求成事,祂還是值得我們繼續委身的。但以理三個朋友所講的「祂會救……即或不然……」,就是信靠的心。還有好些例子,因篇幅所未能盡錄。綜觀舊約的記載,神樂意見人信靠順服祂,只是沒有看見神曾經應許祂的百姓,他們禱告「只要有信心,凡事可成真」。

論到新約,我們先從保羅書信看「信心禱告」,的教導,保羅是一位禱告勇士,他竭力實踐禱告的生活,他多次為信徒禱告,他也為自己身上的一根「刺」三次禱告,雖然神沒有應允他的祈求,但神應許保羅恩典夠用。除此之外,保羅在他的書信中也多次論到禱告,例如信徒要恆切禱告(羅十二12)、要為在位的禱告(提前二1-2)、信徒當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弗六18)等。然而,保羅從來沒有教導信徒,只要我們對神有信心,我們所求於神的必然得著。

我們再看普通書信,論到希伯來書,它除了勉勵信徒要相信福音(四2),也提到信徒的信心生活(第十一及十二章)。然而,希伯來書裡並沒有提到我們所謂的「信心禱告」,反而是勉勵信徒在苦難中信靠神,信得過神有祂的帶領。例如第五章7-9節,這段經文是指向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9節,主耶穌所作的順服的禱告:「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這個禱告是一個「信靠禱告」而,雖然父神確是那位「能救祂脫離死亡的主」,然而,父神因基督的「敬虔」而應允的,不是「叫杯離開」的禱告,而是「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的信靠順服禱告。

另外,在雅各書第一章5-8節,雅各勉勵信徒要在苦難中得著智慧,而這裡所講的「智慧」是有智慧去透視所遭遇的試煉乃是可以大有喜樂的事情,也就是有智慧看得出「信心在考驗中是會生出忍耐,只要讓忍耐堅持到底,就可以成熟完備,無所缺欠。」倘若信徒缺乏這樣的「智慧」,就應當向神祈求,信徒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他就必能得著這樣苦難中的智慧。當信徒願意這樣祈求,代表他已經向神開放,從神的角度來看他所遭遇的一切,看出苦難對他的意義及神在當中的恩典。所以,這裡所講的「信心」,實質上是信徒在苦難中對神的信靠,換句話說,這段經文不是告訴我們只要對神有信心,求甚麼都可以從神得著,而是勸勉在苦難中的信徒,要信靠神,要堅忍到底,並且從神的角度來看他所遭遇的困難。

接著,讓我們從福音書及使徒行傳看「信心禱告」的教導,論到「信心禱告」的經文,我們可以歸納為兩個大方向:(一) 施行神蹟的信心和祈求;(二) 獲得醫治的信心和祈求。

論到施行神蹟的信心和祈求,使徒行傳第三章1-16節提及到到使徒在施行神蹟時運用了他們的信心。關於這段經文,首先我們知道那個瘸腿的人病得醫治,是跟他自己的信心無關,因為他當時根本就不知道彼得想做甚麼,他根本就沒法表示對主耶穌有沒有信心。其次,第16節下:「他所賜的信心」正是指向第16節上:「我們因信他的名」的「信」是個怎樣的信心,那個「信心」既然是門徒的信心,就是他們在施行神蹟時所有的信心。這樣,第十六節上指出神蹟成就的一方面的原因(就是主耶穌的名[即祂的權能]使病人得醫治);第十六節下指出第十六節上所已經暗示的神蹟成就的另一方面的原因(就是門徒的信心使病人得醫治)。

有關病人向主耶穌求醫治,福音書有這樣的記載,馬太福音第八章1-3節,那個患大麻瘋的人來求主耶穌潔淨,他祈求的背後,是因他對主有信心(就是「信靠的心」),而他得被醫治,不僅是有信心,更重要是主耶穌的「肯」,也就是主 耶穌的「憐憫」,正如馬可福音第一章41節描述主耶穌「動了慈心」。

另外,馬太福音第二十章29-34節,那兩個瞎子求主醫治他們的眼睛,可十 52和路十八 42都補充提到主耶穌對瞎子說 「你的信救了你了」,這份「信」就是「信靠的心」,而他們得被醫治,除了是信,更重要主耶穌的憐憫。另外,馬可福音第二章1-12節記載有四個朋友將一個癱子帶到主耶穌面前,主耶穌看見那四位抬癱子來的人的信心,就將癱子醫好,這份「信心」包括他們確信主耶穌有能力醫治,更重要的是他們願意不辭勞苦地將癱子帶到主耶穌的面前,完全表現那份「信靠的心」。

同樣的,主耶穌是在祂的憐憫裡醫好那癱子。還有很多的事例,如百夫長求主耶穌醫治他的僕人(太八5-8)、睚魯的女兒及那位患有血漏的女人皆被醫治(路八41-56)等,他們都表現對主耶穌那份「信靠的心」。

總括福音書以及使徒行傳的記載,主耶穌並沒有應許我們「只要對所禱告的事情有信心,就必蒙應他」。然而,主耶穌施行醫治的事例告訴我們,祂是憐憫的主。我們對主的信心,包括相信主的大能及對主全然的信靠。主耶穌樂意看到有這樣的信心的人,以致祂可以施行憐憫。只是經文沒有說神必定按我們的祈求來成就祂的工作,憐憫的主有時也會有更高的旨意去成就祂更高的作為,使我們得著更大的益處。

最後,讓我們將「信心禱告」的教導延伸至日常應用的層面,李保羅牧師提出了三個重點:第一,打穩對神的信心上的根基,包括兩方面的認知,客觀聖經或神學信仰基礎上的認知及主觀個人經歷的生活層面上的認知;第二,要全然信靠神,保持向神作信靠的禱告;第三,在我們強調信靠禱告之時,最後我們也要提一種 「信心的禱告」,這種信心的禱告,就是在神的應許裡,只要我們願意去相信神,我們是可以經歷從神而來的能力、平安、喜樂及靈命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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