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對信徒與未信者結婚的立場 (順安浸信會牧養委員會2015) 1 聖經教導和解釋 1.雜婚的罪(瑪2:10-12) 「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豈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嗎?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行這事的,無論何人,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瑪2:10-12) 為防止拜偶像,摩西律法特地禁止人與異教徒通婚(出34:14-16;申7:1-4),猶太人卻忘記雜婚的嚴重結果,再度涉及這樣的問題。 所謂剪除有兩個可能的意思:(1)可能由民間長老經審訊後處死(參看出31:14,民15:30-31),也可能是神自己審判執行,因為一些剪除原因是宗教和性的越分,是人間審判官所不能審察的(創17:14,利18:29,20:17-18);(2)從神的子民中被開除,這人從此不再被視為以色列人,喪失一切社交和敬拜的權利(出12:15,民19:13),因為希伯來文的「從民中」meammeyah並不是「從人類」被剪除,而是「從他的民族」。所以,凡被治死的也是被剪除,凡被剪除的未必都被治死。 在第10節瑪拉基宣稱:神既然是以色列人的父,他們是祂的孩子(出4:22),彼此之間就該顯出弟兄之愛,並要維護家庭倫理。可是,猶太人卻以詭詐相待,為娶拜外邦神的女子,而休了自己的猶太妻子(瑪2:11)。外邦神的女兒這句話的意思,是指獻身於異教神祇的外邦女子。在第12節瑪拉基呼求神的審判臨到褻瀆婚姻關係的人。無論何人(原文作叫醒的,答應的)這句話表明了:神有罪必罰,神的懲罰乃臨到所有犯罪的人。甚至在聖殿裡負責獻供物的祭司和利未人,也難免於神的審判! 瑪拉基指出:雜婚乃是褻瀆神與先祖所立的約,而會威脅到以色列人的獨特信仰和民族生存。這種罪也褻瀆了神的聖所(經文中用的是聖潔一詞,瑪2:11),被玷污或變為污穢庸俗的不是神,而是那些曾被聖潔之神所潔淨過的人。按美國聖經新譯本(NASB)的翻譯:神的聖潔是指神的選民(參耶2:3;拉9:2)。(上文節錄自「破除離婚的迷思」) 2.雜婚與聖潔的關係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利19:1-2) 聖潔在希伯來文只是一個"聖"的觀念。中文卻把"潔"的觀念也包括在內。"聖"的原文意思是"分別出來歸給神"。"潔"的原文意思是"由不潔當中出來,就是潔淨的"。既然"聖"是由俗的當中分別出來歸給神,所以"聖"與"潔"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凡是歸給神的,都應該是"潔"的(瑪1:6-11),但"潔"的若不歸給神,它是俗的,不是聖的。且看下圖的關係。 使成為聖 使成為潔淨 ↙ ↖ ↙ ↖ 聖 俗但潔淨 不潔淨 ↘ ↗ ↘ ↗ 污染 污染 在利未記19章開始論述十誡的生活應用時,神要人清楚認識到:『因為神是聖的,所以與祂相交的人,必須成聖』。非聖潔沒有人能見神(來12:14)就是這節聖經的最好註釋。與神的相交不單是成聖的原因,也是成聖的方法,聖經多次強調“我是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利20:8,21:8,15,23,22:9,16,32),說明利19章條例目的並非要努力爭取成聖,而是引導人倚靠使人成聖的神。分別與隔離,不染世俗仍不能成聖,必須像大祭司頭冠金牌上的字“歸耶和華為聖”(出28:36),完全投靠歸屬聖潔的神,就在聖潔的神中成聖。 成聖既然是神的呼召和工作,那麼人又有何責任呢?在利未記11章的潔淨條例中,說明了神要人學習分別為聖,不沾污自己,歸神為聖,與萬民有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因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1:44-45) (上文節錄自「利未記註釋」 洪同勉」) 神並非要我們不和外人交往(林前5:9),而是要我們學習時刻儆醒,留心可能有些事是神所憎惡的,就不要沾染(效法);也不要輕看“分別”的意義,作萬民的見證。(利 18:3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裏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裏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可是,很多法利賽人誤以為外表的禮儀和行為,可以使人成聖稱義。不明白神看重人內心的潔淨和信服,所以常被主訓斥他們假冒為善,他們徒有外在的粉飾和潔淨,靈裏卻依然污穢不義;沒有真正的潔淨,更遑論成聖稱義了。 在帖前 4:3-5也說明信徒的本分:『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 『信徒除了藉著聖靈的工作,因信在基督裏,在地位上成為聖潔之後,必須進而經歷在實際生活行為上“成為聖潔”的過程。保羅絕對不認為信徒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成為聖潔,因此“成為聖潔”的重點只是在信徒本身有責任,需要採取主動去使自己成為聖潔,卻絕不等於靠自己成聖。保羅在此解釋“成聖”的意思,首先提到的是“遠避淫行”,可能是由於當代的異教社會對性關係採取極隨便的態度,“淫亂的事”對當時的希臘世界,像飲食一樣,是件無關痛癢的事。他要信主不久的帖人認定一件事:他們必須跟他們所來自、所習慣的異教社會的性標準,一刀兩段!…